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| |||
事项序号 | 8 | 事项主题 | X(行政审批事项) |
事项名称 | 采矿权注销审批(矿山闭坑) | ||
服务对象 | 法人 | ||
受理条件 | 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 材料齐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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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 | 1、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 2、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 3、采掘工程平面图或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4、矿山水土保持、土地复垦、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等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 5、采矿许可证(原件) 6、停办(关闭)矿山残留储量登记书 7、县(市、区)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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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(流程图) | 大厅受理-科室初审-相关科室会审-分管领导审核-局长审定-科室办理-办结 | ||
收费依据和标准 | 无 | ||
办理依据 | 《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》 《江西省人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》(赣府发〔2014〕4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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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 | 28个工作日(不含专家评审、公示期和企业补充材料时间) | ||
受理部门 |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 | ||
联系电话 | 07988259125 | ||
公开方式 | 网上公开 | ||
办理时间 | 工作日9:00-12:00,13:30-17:00 |